滁州網訊 6月20日早上6點,天長法院執行隊伍再次集結,開展“徽動執行”之護航創新專項集中執行行動,本次行動聚焦涉企業、涉知識產權、涉金融債權等案件,切實以“真金白銀”兌現司法為民承諾。
現場撒謊被拆穿 調解室內忙還款
被執行人李某與周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該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協議生效后,李某分文未付,一直找各種理由搪塞、拖欠還款54.5萬余元,周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承辦法官多次聯系李某,其仍然消極拖延履行。
當天,執行干警前往李某家中,看到突如其來的執行干警,李某一陣愣神、閃爍其詞,謊稱其已經和周某達成了和解,很快就可以將欠款還清。
“那筆錢我已經和他協商好了,你們怎么還來找我?”
“是周某申請強制執行的,請你配合我們執行工作,先回法院!”
隨即,執行干警依法將李某傳喚到法院。調解室內,當執行法官詢問其具體還款計劃時,李某表示自己撒了謊,沒有多余存款可以還清欠款,希望執行法官為其爭取調解的機會,寬限時日,爭取分期還款。
最終,經過執行法官的釋法明理,李某當場償還欠款8萬元,剩余欠款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李某分期償還。
“張弛有度”善執行 騰退房屋顯法威
“按照約定,小孩考試結束后,你這邊應該主動清場,騰出涉案房屋。”
“好的,法官,感謝你們善意執行,讓小孩安穩地度過了中考,我一定配合執行工作!”
據了解,天長法院執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前期多次通過電話溝通、上門走訪等方式聯系被執行人馮某。同時,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向馮某送達責令期限騰退通知書,并在房屋所在社區顯著位置張貼騰退公告,明確告知履行義務期限與救濟途徑,給予馮某充分的主動履行時間,以柔性方式督促其自覺履行法律義務。
馮某聲稱個人欠款較多,家中無主要經濟來源,且小孩臨近中考,若房屋被早早強制騰空,務必會給一家人帶來巨大的不利的生活影響。執行法官綜合考量,在征得申請執行人同意的情況下,依據馮某申請,承諾小孩在中考結束后,再對該房屋進行清場、騰退。
上午8時許,執行法官來到馮某家中,再次對馮某進行釋法析理,馮某聽后,當即表示愿意配合執行工作,主動騰退房屋,現場還邀請了人大代表監督、見證案件執行,確保執行過程公開透明、規范有序。至此,該案圓滿執結。(田慶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