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 近日,天長法院執行員章黎黎收到一條來自皖北張老漢孫子小張的短信,說:“章法官,爺爺讓我告訴您,李某已經把錢全部打過來了,我父母的病情也有好轉,謝謝!”
2018年10月18日,張老漢的兒子張某在去揚州的路上,途經安徽省天長市,被家住江蘇省儀征市駕駛二輪摩托車騎行的李某撞傷,該交通事故造成張某左眼盲目構成八級傷殘、顱腦損傷構成十級傷殘。天長法院判決李某賠償654550.95元。
判決生效后,張某申請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依法送達了報告財產令、執行通知書等文書,督促李某盡快履行還款義務。面對巨額賠償,李某始終以沒有經濟能力償還為由而搪塞,眼看執行法官采取強制措施,便東躲西藏,不再露面。
執行員章黎黎積極調查執行線索,先后奔赴儀征市車管所、不動產登記中心、大儀鎮香溝鎮進行實地調查,扣押了李某名下奇瑞QQ轎車一輛,查封了農村集體土地房產一處。
同時,鑒于張某家庭的實際情況和李某的逃避行為,章黎黎向合議庭匯報了此案的新情況,并成功為張某家庭申請了5萬元的司法救助。
為了找到李某,章黎黎帶領執行干警多次來到李某住處進行蹲守,終于在三天后的一個夜晚將其拘傳回院。然而,李某仍然態度強硬,表示無力賠償。面對李某的逃避行為,法院決定對其采取拘留措施。
拘留期限屆滿后,李某仍未履行賠償義務,并更換工作場所再次失聯,案件執行陷入僵局。為了化解僵局,天長法院啟動了府院聯動機制,與公安民警共同協商解決辦法。經過深入調查和核實證據,法院認為李某涉嫌拒執罪,并將犯罪線索移送天長市公安局。
在河北村村委會的會議室里,張老漢、李某及其親屬圍坐在一起,章黎黎與公安干警對李某進行了嚴肅的法治教育,并講明了逃避執行的嚴重性。經過多方努力和調解,張老漢代表兒子與李某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張某放棄了部分賠償款及利息,余款由李某分兩期在一年內付清。
協議簽訂后,李某按照約定支付了全部賠償款,并因未造成重大損失而未被追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張老漢一家也逐漸克服了困難,生活步入了正軌。
此次執行案件的成功解決,不僅彰顯了法律的權威和公正,也體現了天長法院執行員章黎黎在面對“執行難”問題時始終堅持的“讓畏難的心沉下去,讓老百姓的心亮起來”的信念。(韓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