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全媒體記者李文剛)分期買車遲遲不愿支付尾款,近日,南譙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合同糾紛案。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被執行人成功履行2.5萬元的案款,并達成和解協議。
2021年3月,張某與某汽車銷售公司簽訂了一份購車合同,約定首付款,尾款通過貸款形式分期給付。張某在支付1萬元尾款后對剩余欠款拒不履約,該公司遂向法院起訴。法院經審理,判決張某支付該公司12萬余元及滯納金。判決生效后,張某仍未按期履行還款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并電話聯系被執行人張某。然而,申請執行人依舊未能等到結果。近日,執行法官傳喚被執行人張某來到法院,對其釋法明理,但被執行人仍不為所動。執行法官當場決定依法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見此,被執行人慌了手腳,當場表示自己因資金緊張,希望能夠分期履行。最終,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現場給付2.5萬元,并對余下欠款承諾一定按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