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田慶榮 全媒體記者鄭成雪)“不要拘我!我現在就還錢!中秋節,我還要回老家吃團圓飯呢!”近日,悄悄返鄉準備與家人團圓的被執行人劉某被天長法院執行法官逮個正著。因擔心在拘留所里過中秋,劉某當場給付全部欠款,案件圓滿執結。
2019年,劉某因新房裝潢需要向陳某借款8萬元,出具借條一張,約定還款時間和利息,借款期滿后,劉某以“生活困難、沒有固定工作”等為由,搪塞、拖延還款。陳某多次索要欠款無果,只得將其訴至法院,獲判決支持。但判決生效后,劉某仍然無動于衷,陳某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劉某送達了報告財產令、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敦促盡快履行還款義務。懾于執行法官多次電話、上門釋法,劉某主動到院與陳某達成和解,但在陸續還款2萬元后,再次食言,余款又沒了下文,甚至玩起了“失蹤”。執行法官依法將劉某列入失信人名單,下達限高令。
天長法院利用被執行人返鄉過節、易于尋人的有利時機,加大摸排、查找力度。當天,在市區某廣場發現了劉某的蹤跡,依法將其拘傳至法院。面對執行法官的釋法明理,劉某謊稱一直在外務工,且欠款已經還清。經與申請人核實,戳穿劉某謊言后,執行法官嚴正告知躲避執行將承擔相應法律后果。劉某頓時垂下了頭,因懼怕在拘留所中度過中秋,當場打電話聯系親友,籌得6萬余元,交付給陳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