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鳳陽縣委印發了《關于推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鄉鎮黨委、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黨組(黨委)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該《意見》堅持黨的領導、充分體現民意、嚴格依法辦事、突出效果導向,對民生實事項目代表票決制工作的原則范圍、實施步驟、程序要求以及相關職責等進行了規范明確。把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分三個階段推進實施,即:項目的征集初選、審議票決、監督評估。民生實事項目遇重大形勢變化或客觀原因,無法如期完成的,縣人民政府應在當年10月份前,向縣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說明并提出調整動議。縣人大常委會如作出相應調整決定,應向社會公布,并報縣人民代表大會下一次會議備案。縣人大常委會應于每年年底,聽取和審議縣人民政府關于本年度代表票決產生的民生實事項目完成情況的報告,并進行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報縣委,并向社會公開。對執行不力未如期完成的,縣人大常委會可采取詢問、質詢等方式開展進一步監督。(張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