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 近年來,我市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嚴把行政復議受理、審理、決定、監督四大關口,依法規范公正辦理復議案件,以實際行動踐行“復議為民”的初心和使命。
把好行政復議“入口關”。暢通復議受理渠道,對當事人書面、郵寄或網上申請行政復議均應收盡收,對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補正,堅決不讓當事人“多跑一趟腿”。堅持“受理從寬、審理從速”原則,除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受理條件外,一律受理。對在法定期限內無法判斷是否符合受理條件的先行受理,待審理后再做決定,最大限度地保障當事人的復議權利。
把好行政復議“審理關”。創新復議審理機制,對涉及土地權屬類復議案件均赴現場進行勘察,對重大、疑難、復雜類復議案件采取聽證、咨詢專家意見審理。將調解和解始終貫穿于行政復議審理過程中,堅持“復調聯動、能調盡調”,對涉及行政給付類、自由裁量權類復議案件應調盡調。
把好行政復議“決定關”。制定《滁州市司法局行政復議委員會議事規則》和《滁州市司法局行政復議委員會成員名單》等文件,落實集體討論制度,多方聽取意見,認真開展論證,確保復議決定的合法性。規范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對違法或不當類行政行為堅決予以糾正,該撤銷的撤銷,該確認違法的確認違法,確保復議決定的公正性。增強行政復議決定的釋法說理性,注重以法明理、以理服人。
把好行政復議“監督關”。強化復議決定履行監督機制,對糾錯類復議案件不定期開展回訪,確保復議決定依法、及時、全面履行。督促行政機關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水平。發揮考核導向作用,將糾錯類復議案件納入年度依法治市考核,通過考核的剛性和約束作用倒逼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開展違法行政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以整治行動為抓手,堅決不漏一起,不落一例。
(方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