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場監管12315消費投訴舉報分析報告(9月份)
2021年9月份,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12315熱線高效運行,維護了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投訴舉報處置指揮中心共受理各類投訴、舉報、咨詢5476件,同比上漲2.55%。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約32.26萬元,較好地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投訴概況
(一)消費投訴舉報咨詢占比
2021年9月,全市12315平臺共受理投訴1279件,占受理總量的23.36%,同比上漲1.43%;受理舉報384件,占受理總量的7.01%;同比下降29.69%;受理各類咨詢3813件,占受理總量的69.63%,同比上漲6.48%。其中,12315熱線接收投訴舉報咨詢4701件,占受理總量的85.85%;互聯網平臺受理投訴舉報775件,占受理總量的14.15%。
全市2021年9月份消費投訴舉報咨詢受理情況數值圖
(二)消費投訴舉報受理地區分布
瑯琊區、經開區、天長市為受理投訴舉報區域前三位。投訴舉報具體受理情況如下:瑯琊區市場監管局282件、經開區市場監管局251件、天長市市場監管局247件、全椒縣市場監管局197件、南譙區市場監管局168件、明光市市場監管局165件、鳳陽縣市場監管局125件、來安縣市場監管局124件、定遠縣市場監管局77件、中新蘇滁高新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10件。
全市2021年9月份消費投訴舉報咨詢受理情況區域分布圖
二、消費投訴分析
(一)商品類投訴分析
2021年9月份,滁州市12315熱線共受理商品類投訴915件,占投訴總量的71.54%。其中投訴類別前五位是食品類、家用電子電器類(含通訊產品)、家居用品類、交通工具類、服裝鞋帽類。
食品類投訴229件,占商品類投訴的25.03%,主要反映了購買到過期變質食品、食品里有異物、計量不準、無照經營等問題。家用電子電器類(含通訊產品)投訴176件,占商品類投訴的19.23%,主要反映了家電質量、商家不履行退換貨約定、售后服務不到位等問題。家居用品類投訴78件,占商品類投訴的8.52%,交通工具類投訴66件、占商品類投訴的7.21%,主要反映產品質量問題,商家不履行“三包”責任、不履行承諾、合同糾紛、虛假宣傳等問題。服裝鞋帽類投訴49件,占商品類投訴5.36%,主要反映市場調節價、產品真假、商家不履行承諾、退換貨運費誰承擔、市場調節價等問題。
全市2021年9月份消費投訴熱點圖
(二)服務類投訴分析
2021年9月份,滁州市12315熱線共受理服務類投訴364件,占投訴總量的28.46%。其中,餐飲和住宿服務、物業服務、教育培訓服務占據了消費者投訴的前三名。
餐飲和住宿服務投訴74件,占服務類投訴的20.33%,主要反映商家不履行承諾,菜品中有異物,衛生差,欺騙消費者等問題。物業服務投訴36件,占服務類投訴的9.89%,主要反映了物業收費問題。教育培訓投訴36件,占服務類投訴的9.89%,主要反映了充值卡退費、虛假宣傳等問題。
三、消費舉報分析
(一)舉報類型分析
2021年9月份,滁州市12315熱線共受理商品類舉報322件,占舉報總量的83.85%。服務類舉報62件,占舉報總量的16.15%。
(二)舉報熱點問題
2021年9月份受理舉報中,舉報問題前五位是廣告違法行為(195件),食品問題(42件),產品質量違法行為(30件),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19件),違反登記管理行為(16件)。
四、典型案例
滁州市市場監管局調處購買瓷磚商家拖延
不發貨維權案
【案情簡介】
2020年10月29日,消費者吳先生撥打12315熱線反映其9月2日在該商家購買瓷磚,商家稱當天已發貨,但實際消費者付款后商家并未發貨,消費者與商家協商,但商家一直推脫,最終消費者要求商家退款,商家同意月底退款,但一直拖延。消費者向商家入駐的商場反映未果,投訴到滁州市市市場監管局,希望工作人員能與商場負責人一起找商家幫忙解決問題,盡快退款。
【處理過程及結果】
接訴后市市場監管部門高度重視,與商家所在轄區南譙區市場監管部門聯合調查處理。經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長達半年多次從中調解,經協調,消費者與經營者和商場三方達成一致協議。經營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將貨款退還給消費者,如經營者未按時退款,則由其入駐的商場承擔退費責任。最終于2021年6月,經營者將貨款共計17600元退還給消費者。
【案例評析】
本案中,消費者購買商品并付款后,經營者應履行合同約定為消費者提供貨物,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所以經營者拖延不提供貨物,不退款的行為,消費者是可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維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租賃柜臺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所以,在經營者不履行退款義務的情況下,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場承擔退費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