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瑯琊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1年8月26日滁州市瑯琊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任 命:
陳 文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曹靜平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張 晨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 艷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 去:
謝 軍的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滁州市瑯琊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陳立辭去瑯琊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的決定
(2021年8月26日滁州市瑯琊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因到退休年齡,陳立提出辭去瑯琊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滁州市瑯琊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八條的規定,滁州市瑯琊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陳立辭去瑯琊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報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