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近日公開征求意見。將為我省省級森林公園、省級濕地公園、省級地質公園的管理“立規矩”。根據《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禁止在省級自然公園內從事房地產、開發區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開發活動,鼓勵有條件的省級自然公園向中小學生免費開放。
《安徽省省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規定了省級自然公園設立、范圍調整、撤銷以及變更名稱、依據勘界結果更正面積和范圍邊界等數據,應當經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并明確其程序、申請材料等。規定了省級自然公園功能分區及相應管控要求,明確了省級自然公園禁止開發活動、允許開展活動,以及開展活動和設施建設征求意見的情形。
根據《安徽省省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省級自然公園規劃的規劃期一般為十年,原則上應當與所在地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期限保持一致。嚴格保護省級自然公園內的森林、濕地、水域、生物等珍貴自然資源,以及自然遺跡、自然景觀和文物古跡等人文景觀。在省級自然公園內開展相關活動和設施建設,不得擅自改變其自然狀態和歷史風貌。禁止在省級自然公園內從事房地產、開發區、高爾夫球場、風力光伏電場、擅自采礦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開發活動。禁止違規侵占省級自然公園,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及其他的廢水、污水,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等污染生態環境的行為。
根據征求意見稿,省級自然公園范圍內除國家和省重大項目外,僅允許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省級自然公園內的危險地段和不對公眾開放的區域、線路,應當設置防護設施和警示標識,嚴禁任何單位、個人進入相關的區域、線路開展旅游活動,禁止擅自進行探險、攀巖等影響自然資源和人身安全的活動。禁止刻劃、涂污、亂扔垃圾等不文明旅游行為,禁止在非指定區域野外用火、吸煙。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鼓勵省級自然公園通過網上預約、限時分流等方式,科學、有效疏導游客。嚴禁超過省級自然公園規劃確定的游客容量接待游客。鼓勵有條件的省級自然公園向中小學生免費開放。鼓勵在省級自然公園內使用低碳、節能、環保的綠色建材、交通工具,在餐飲、銷售、衛生等環節推廣應用塑料替代產品,嚴格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產品。(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劉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