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國辦發〔2023〕11號)規定和省《關于開展2023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的通告》,我市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市本級已于6月29日、7月13日、8月9日分批對符合“免報直發”條件和部分自主申報單位進行發放(具體名單見附件1),請相關企業查收資金,并按規定用途使用(主要用于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以及職工生活補助、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建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使用臺賬備查。
大型企業以及符合返還條件但未被納入“免報直發”范圍的用人單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導致“免報直發”資金無法撥付的用人單位(見附件2),可通過安徽省人社統一公共服務平臺申報(網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申報期限截至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咨詢電話:0550-3052092。
滁州市公共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