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記者從市人社部門獲悉,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市失業保險金計發基數由1500元/月調整為1930元/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由1350元/月調整為1737元/月。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全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此次滁州市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930元/月,自2023年3月1日起執行。按照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失業保險金計發基數和比例有關問題的通知》及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提高失業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精神。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按照文件規定,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市失業保險金計發基數由1500元/月調整為1930元/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由1350元/月調整為1737元/月。2023年,預計全市累計9900名失業人員將享受到政策增益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