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獲悉,省農業農村廳、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聯合印發通知,部署開展第三批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推薦申報工作,同時對第一、第二批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鎮開展復核。
自2019年起,安徽省根據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中央宣傳部、司法部等部門的聯合部署,已先后組織開展了兩批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培育和樹立了一批鄉村治理基層典型,兩批共創建全國鄉村治理示范鄉鎮10個、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97個,成為健全鄉村治理體系的有效抓手。
本次開展的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鎮創建推薦申報工作是第三批,擬新命名全國鄉村治理示范鄉鎮8個、全國鄉村治理示范村50個,示范村創建標準從村黨組織領導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規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風、鄉村發展充滿活力、農村社會安定有序6個方面進行考量,示范鄉(鎮)從鄉村治理工作機制健全、基層管理服務便捷高效、農村公共事務監督有效、鄉村社會治理成效明顯4個方面進行考量。
大皖新聞記者 汪艷 通訊員 雷堅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