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辦秘〔2022〕13號)、《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創建一流營商環境不動產登記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22版)的通知》(皖自然資登〔2022〕1號)等文件精神,加強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應用,推進在不動產抵押貸款、子女入學、住房公積金使用等領域的應用,實現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長三角一網通辦,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現就推廣我市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使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電子證照種類及效力
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種類包括:《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電子證照的制作和領取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或登記事項,經審查核實,準予登記的,同步將登簿信息歸集到省政務平臺電子證照系統制作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
不動產權利人可登錄皖事通手機APP客戶端領取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開展“互聯網+不動產抵押登記”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通過“互聯網+不動產抵押登記”平臺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的電子證照。
三、電子證照推廣使用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電子證照可以作為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的依據。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動產權利人在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子女入學、住房公積金使用等相關手續時,可使用《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的電子證照。銀行業金融機構、學校、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等相關單位,可通過電子證照共享方式對不動產登記電子證照進行查詢核驗,不再要求個人提供實體證照或紙質復印件。
特此公告。
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滁州市數據資源管理局
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滁州監管分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