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進一步警示和震懾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傾向的用人單位,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據《關于貫徹落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28號)和《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73號),現將2021年第二批2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滁州市查處王泉拖欠勞動報酬案
王泉,身份證件號碼:320825********4111。
2021年3月3日,滁州市人社局接到勞動者投訴,稱滁州市仕府公館、清風明月項目存在拖欠勞動報酬問題。
經查,王泉在承包滁州市仕府公館、清風明月項目水電勞務期間,拖欠30名勞動者勞動報酬共計36.2315萬元。2021年3月5日,滁州市人社局依法向王泉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王泉逾期未履行。
2021年4月21日,滁州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2021年8月中旬,經公安機關調查,王泉已無實際支付能力。2021年9月底,涉案項目分包單位將所拖欠的勞動報酬清償完畢。
二、滁州市查處蘇州綠之杰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勞動報酬案
蘇州綠之杰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09MA1YQAMF1E;地址:蘇州市吳江區盛澤鎮五龍路東側27號;法定代表人:戚慧蘭;實際負責人:戚偉明。
2021年3月11日,滁州市人社局接到勞動者投訴,稱滁州明湖文化旅游PPP項目存在拖欠勞動報酬問題。
經查,該項目綠化勞務分包單位蘇州綠之杰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拖欠83名勞動者勞動報酬共計196.3245萬元。2021年4月2日,滁州市人社局依法向該單位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該單位逾期未履行。
2021年6月1日,滁州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目前,經公安機關和人社部門配合下,蘇州綠之杰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農民工工資30余萬元,剩余錢款已達成支付計劃按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