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 近日,滁城男子萬某某因酒后駕車被交警查獲。令人意外的是,此人三次酒駕均被處罰,且遭遇的竟是同一個交警中隊。
當晚,滁州交警一大隊五中隊組織民警,在城區清流路與紫薇路口開展酒駕整治行動。21時許,一輛轎車進入現場被民警攔下,駕車男子萬某呼氣檢測結果為體內酒精含量為33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民警進一步核查萬某身份時發現,此人之前分別于2016年6月和8月,因飲酒駕駛被處罰過,且處罰單位都是五中隊。民警表示,此次將對萬某給予罰款3000元,并最高行政拘留二十日的處罰。
(記者包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