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暢通“校園餐”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公眾主動參與社會監督,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及時發現和有效控制學校食堂等“校園餐”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自即日起,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鳳陽縣教育體育局在全縣范圍內聚焦整治“校園餐”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問題進行線索收集,現公告如下:
一、舉報范圍
(一)“校園餐”經營主體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校園餐”經營主體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
(三)“校園餐”經營主體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添加非食用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生產、加工食品,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
(四)“校園餐”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校園餐”經營主體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校園餐”經營主體使用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校園餐”經營主體使用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八)“校園餐”經營主體使用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九)“校園餐”經營主體使用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十)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其他“校園餐”違法行為。
二、舉報方式
(一)舉報電話: 0550-12315、0550-6730882
(二)郵箱:fyxsjcygk@163.com、fyjtfgg@163.com
三、舉報獎勵
對于舉報的“校園餐”涉嫌存在重大違法行為的,經查屬實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的通知》(國市監稽規〔2021〕4號)和《安徽省食品安全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規定,予以獎勵;舉報獎勵的等級認定、實施等由負責舉報調查辦理、作出最終處理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辦理。
歡迎學生家長、市民朋友、從業人員等積極參與校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廣大人民群眾可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對學校食堂等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投訴舉報,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鳳陽縣教育體育局將及時受理、依法處置。
鳳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