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省級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提升我縣城區街面秩序,積極營造文明、和諧、整潔、有序的人居環境,現決定即日起對城區開展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取締非法馬路市場(設置的便民攤點疏導點除外);鹵菜攤點一律入室經營。
二、清理沿街亂堆放、亂吊掛的各類物料;拆除各類違法搭建,包括遮雨(陽)棚、水池、水龍頭、水泥樁;取締廢品收購、店外修理等作業行為。
三、開展“一樓一線、一店一招”整治,清理違規設置的戶外廣告和店招店牌。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擅自設置戶外廣告和店招店牌,需要設置的,均應征得城市管理部門批準,否則將依法拆除。
四、拖移不在泊位、亂停亂放的電動車、摩托車等非機動車輛,清理長期占用城市公共場地的報廢、“僵尸”車。
五、開展環境衛生治理,清理亂貼亂畫等城市“牛皮癬”,查處店外餐飲以及廚余垃圾、油污亂傾亂倒。
六、按照《全椒縣城區限制養犬管理暫行辦法》,查處遛狗不牽狗繩等不文明養犬行為。
七、不露天燒烤和焚燒垃圾,餐飲行業自覺加裝油煙凈化設備,營造綠色環保的生活氛圍,守護城市的一片藍天。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城區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應當自覺對照上述要求進行自查自糾,如若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請自覺進行整改。
九、自2024年3月10日(農歷二月初一)起,縣城管執法局將嚴格開展綜合整治。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城管部門將嚴格按照《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處理。對拒不整改且多次違法的,將從嚴從重處罰;對阻礙執行公務,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同時,行政處罰信息將在信用平臺公開,公示期限一至三年。
特此通告
全椒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