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根據上級有關工作部署,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決定再次優化貨運車輛通行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除每天07:00-08:20、11:20-12:00、17:20-18:20高峰時段受禁區通行限制外,平峰期不再限制通行(無需申領城市貨車電子通行碼),其中車輛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全天24小時均可在市直城區范圍通行,清流路跨線橋、明光路跨線橋等個別橋梁因高度、承載能力不足的除外。
二、黃牌中重型貨車每天高峰期禁止通行,其余時間均可在市直城區范圍通行(需申請城市貨車電子通行碼,其中23時至次日6時無需申請)。
三、綠色(果蔬生鮮等)配送貨運車輛每天00:00-07:00、08:20-11:20、12:00-17:20、18:20-00:00準許通行(申請城市貨車電子通行碼時需上傳運輸果蔬生鮮的車輛照片)。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