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報》(2023年12月19日11版)
“義炳兄弟,這是根據您的意見修改的高標準農田改造施工圖紙。你看看還有什么問題?”“這張圖紙規劃的機耕路完全滿足大型農機作業條件。我同意這個方案,你們抓緊施工吧。”
定遠縣二龍回族鄉三蘇村蘇西村民組實施舊村改造,因施工設計不合理,復墾土地機耕路寬幅不能滿足大型農機通行條件,種糧大戶王義炳等人對此有意見。
蘇西村民組網格員發現后及時上報,經信訪、國土資源、村委會等多方協調,施工單位對設計進行重新調整,徹底解決了種糧大戶需求。
近年來,定遠縣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探索鄉村治理有效手段,摸索出“1+5+N”綜合治理機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此項機制在黨建引領基礎上,由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發揮“頭雁”引領作用,鎮村干部、“五老鄉賢”等直接參與矛盾化解,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爭取把基層矛盾吸附在源頭、化解在萌芽,打通基層治理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滁州市充分肯定了定遠縣此項工作經驗,并在全市予以推行。
“1+5+N”工作機制中,“1”指的是基層黨組織書記,是基層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工作制度、召開相關會議、研究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糾紛。“5”指的是鄉鎮政法委員、包村干部、綜治專干、一村一警、網格員,實際就是統籌鄉鎮干部工作力量參與到村務工作,工作重點是依托包村干部、網格員等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N”指的是鄉鎮司法工作人員、聯系鎮(村)的法官及檢察官、村居法律顧問等,同時挑選為人公道、原則性強、群眾威望高的“五老鄉賢”參與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將鄉、村、組劃分成三級責任網格,實現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能干好”,盡最大努力把問題解決在村級。
“1+5+N”矛盾糾紛排查機制是經過實踐檢驗的好機制、好方法,能夠有效增加基層之“調處”功能,增強基層干部責任意識,促使他們主動適應時代發展變化,用心解決矛盾,進一步做好基層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