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9月27日從安徽省自然資源廳獲悉,日前,安徽省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促進工業低效用地盤活利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簡稱《通知》),促進全省工業低效用地盤活利用。
《通知》明確強化源頭管控,在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和詳細規劃編制實施過程中,落實節約集約用地理念,強化工業用地源頭管控,提高新增工業用地強度和效益準入標準,申請用地規模小于1.5公頃且適宜使用高標準廠房的工業項目,原則上不單獨供地。實施產業項目監管合同與土地出讓合同“雙合同”監管,主管部門按照職責監督受讓人對合同約定的開工竣工時間、建設規模、投資強度、產出效益、環境保護等事項落實情況。優化工業用地出讓年期,完善彈性出讓年期制度,鼓勵工業用地租讓并舉。
《通知》還明確引導復合利用,工業主導型開發區、化工園區批準范圍內工業低效用地盤活利用時,原則上應保持工業用途不變。工業主導型開發區批準范圍外的存量工業用地轉型用于國家鼓勵的教育、醫療、養老、科研、租賃住房等產業項目,在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5年過渡期政策,過渡期滿后,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的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供地。
我省鼓勵有條件的省級以上開發區編制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開發工業立體空間。各地可設立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等,均參照地表建設用地使用權資產配置相關規定執行。鼓勵低效工業企業依法依規通過提高開發強度、增加建筑容量、開發地下空間、建多層標準化廠房、實施“零增地”技改等方式增容提質。對因擴大生產、增加產能等在自有工業用地上新擴建生產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的,不增收土地價款,鼓勵有條件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配套獎勵。(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郜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