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近日,滁州因“名勝古跡壓縮包”和薛之謙演唱會火爆“出圈”,知名度上漲,人流量攀升,游客在滁州開展的消費活動隨之增多。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消費環境,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2023年中秋、國慶及薛之謙演唱會期間市場價格行為作出如下提醒告誡:
一、增強守法自覺。
各類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切實加強價格自律,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 誠實守信、合法經營,增強社會責任感,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依法明碼標價。
各類經營主體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做到公示的價格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時應及時調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不標示或者弱化標識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不得散布漲價謠言;不得串通漲價、突擊漲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帶有價格附加條件的,須如實標示,不得含糊標示。
三、禁止哄抬價格。
各餐飲、住宿、旅游、交通、泊車等行業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價格政策規定,不得隨意漲價, 禁止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商品(服務)價格。各旅游景區景點要規范經營行為,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嚴禁通過各種違規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各酒店賓館經營主體要嚴格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房間訂單生效的情況下單方面毀約;不得進行價格欺詐。滁州市區巡游出租車,對使用電子支付方式付費的,計費金額按照巡游出租車計價器顯示金額據實結算。
四、加強行業自律。
各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 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五、嚴查違法行為。
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從快從嚴從重處罰,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全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認真對照本提醒告誡書要 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 價格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有關經營者和行業組織 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 證據并撥打“12345”或“12315”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 報。
滁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