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 前期,國家稅務總局滁州市稅務局稽查局聯合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涉稅中介機構安徽盛乾會計服務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胡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
經查,2022年,安徽盛乾會計服務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胡洋在被代理公司不知情且未發生實際經營業務的情況下,冒用4家被代理公司身份虛開61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398萬元。2024年1月,胡洋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稅務部門依據涉稅專業服務管理規定,分別將安徽盛乾會計服務有限公司及其實際控制人胡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采取納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等措施。同時,依法對2戶下游接受虛開發票企業進行了處理處罰。
國家稅務總局滁州市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應不斷提高自身涉稅服務專業化、規范化水平,做到守法合規經營、依法依規執業。經營主體要謹慎選擇涉稅中介服務機構,警惕不法中介損害自身權益,特別是冒用自己身份實施違法行為。稅務部門將繼續嚴肅查處各類涉稅中介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涉稅中介行業健康發展,保障國家稅收利益和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國家稅務總局滁州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