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安徽省建筑業企業綜合競爭力,進一步提高“安徽建造”品牌美譽度,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0月23日發布了《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認定暫行辦法(修訂稿)》(以下簡稱《辦法》),并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辦法》,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的認定工作由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通信管理局四家單位共同實施。那么,要想獲得“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這份殊榮,需要哪些條件?答:優秀建企除了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市場行為規范,企業信譽好,在支持鄉村振興、搶險救災,服務國家戰略、承擔國家和省級任務、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等社會責任方面還要表現突出。《辦法》指出,優秀建企需要建立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有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體系;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合理的產業布局;注重培育、引進高層次人才;創造產值、稅收以及吸納勞動力就業等方面達到本行業本地區領先水平。
在企業管理創新方面,優秀建企應該重視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在項目管理中的綜合運用,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并有一定比例的研發投入。積極應用中國建造(安徽)互聯網平臺、BIM技術等推進建筑業數字化轉型。
需要注意的是,在認定周期范圍內,企業主要負責人或法人代表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發生較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發生兩起(不含)以上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擅自開工建設并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發生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被列入異常名錄的;企業存在圍標、串標,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等違反建筑市場行為規定,被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被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列入全國建筑市場公共服務平臺聯合懲戒名單內的,但凡有上述任一情況,將不得認定。(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姜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