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全媒體記者劉 晨)9月27日上午,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在北京舉行。會上宣讀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表彰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和模范個人的決定》,352個模范集體、368名模范個人受到表彰。安徽6個模范集體、5名模范個人受到表彰。來自我市的安徽開仁律師事務所主任陳賢榮獲“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個人”稱號,出席表彰大會,在前排就座。
陳賢是全省首位援藏女律師。2014年至2021年7年間,她參加由司法部、共青團中央發起的“1+1”中國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輾轉在西藏、內蒙古和新疆等地,為當地經濟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共辦結法律援助案件641個,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1400多萬元,開展普法活動60余場次,獲得了“全國道德模范”“最美奮斗者”“中國好人”“全國優秀共產黨員”“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
回顧援邊經歷,陳賢說:“作為一名律師,我要堅持辦好每一個法律援助案件,用案件守護各族群眾的合法權益。”她還將普法與政策宣傳相結合,增強各族群眾的民族團結意識和法治意識,“邊疆地區群眾對法律知識很渴求,每次去我都盡量多講解,把法律知識送到千家萬戶,把黨的民族政策、惠民政策傳遞到各族群眾身邊。”
2021年起,陳賢因健康原因無法繼續參與援邊,她回到家鄉定遠,加入公共法律服務宣講團,成立“陳賢普法工作室”,舉辦“賢話家與法”流動維權普法課堂,繼續奮斗在基層普法宣傳一線,為促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