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關學校:
現將《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新聞出版局關于公布2024年秋季安徽省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的通知》(皖發改價費〔2024〕47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校應按照選用的教材版本,執行省核定的教材價格。與教材配套的光盤和磁帶,由學生自愿選擇購買,不得強制統一征訂。
二、各校不得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收取教材費。
三、各校應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做好收費公示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滁州市新聞出版局
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2024年8月26日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新聞出版局關于公布2024年秋季安徽省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的通知
皖發改價費〔2024〕473號
各市委宣傳部(市新聞出版局),各市發展改革委,有關出版、發行單位:
根據《安徽省定價目錄》及原省物價局、原省新聞出版廣電局《關于重新核定中小學教材印張價格的通知》(皖價費〔2018〕72號)規定,在保持印張價格不變的情況下,現將核算的2024年秋季全省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予以公布(詳見附件),請嚴格執行。
有關出版、發行單位要嚴格落實教材用紙標準,保證印刷裝訂質量,做好教材價格公示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級發展改革和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教材價格和技術標準的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要提請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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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安徽省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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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新聞出版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