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號)精神,穩妥有序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確保城區義務教育入學人口高峰順利“渡峰”,按照依法組織入學、優化工作程序、均衡配置資源、分散熱點學校、保證義務教育的總體要求,根據定城小學畢業生的數量、戶籍、居住地、志愿、初中學校招生能力、農村學校布局調整以及民辦學校限制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定遠縣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實施,現就定城城區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學區劃分過渡性調整方案及招生辦法和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過渡性學區劃分及招生辦法
1.第一初中教育集團
(1)第一初中教育集團南環路校區:南環路社區、靠城路社區、長青路社區、三里橋社區、人民路社區部分(人民路以南區域)、水上花園、伍誠學府小區;方井王和黎明社區(岱山路以西部分,原村民拆遷戶,需出具法定監護人拆遷安置證明,原村民非拆遷戶可選擇第一初中集團雙塘中學校區)。原則上符合“兩個統一”,即“有房有戶”(適齡兒童少年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在一起并單獨立戶,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實際居住地相一致。對三代同住祖輩一處的家庭:指適齡少年兒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隨父母戶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處落戶,孫輩戶籍一直未曾分離出去,其父母雙方在定城均無房產,可以到祖輩產權房地址附近學校入學,需提供祖孫三代合一的戶籍材料、祖輩房地產權證、水電費或氣費等繳費憑證以及房產部門出具的監護人無產權房證明。)的畢業生按劃定學區入學。
(2)第一初中教育集團雙塘中學校區:雙塘社區、定東社區、東顧社區,以上區域有房有戶、有房無戶小學畢業生;豐收村、棠店村、雙廟村有房有戶及拆遷安置點小學畢業生;南環路社區、靠城路社區、長青路社區、三里橋社區、人民路社區部分(人民路以南區域)、水上花園小區、伍誠學府、方井王和黎明社區等以上區域有房無戶小學畢業生,也可選擇第二初中或第三初中。
2.第二初中:解放村、崗上村、西大街社區、南大街社區、北大街社區、南塘社區、城南社區、定西社區、嚴橋路社區,馬橋社區(原村民拆遷戶,安置房在第一初中學區區域內,憑法定監護人拆遷安置證明可以照顧上第一初中,也可選擇第一初中集團雙塘中學校區、第二初中或第三初中),以上區域有房有戶、有房無戶畢業生,定城單、掛戶籍及隨遷子女畢業生。
3.第三初中:迎賓路社區、幸福路社區、長征路社區、人民路社區(人民路以北區域)、城北社區、泉塢山社區,以上區域有房有戶、有房無戶畢業生;雙塘社區、定東社區、東顧社區,以上區域有房有戶、有房無戶畢業生與第一初中教育集團雙塘中學實行雙學區招生,按志愿錄取;友誼村(監護人已經被拆遷安置的畢業生,出具法定監護人拆遷安置證明)。
4.非城區畢業生進縣城公辦初中就讀:民辦學校、外地就讀返城和農村小學畢業生申請進城就讀公辦學校的由監護人持戶口簿、房產證、學籍表等材料在8月15日前到縣教體局一樓基教股103室登記,按招生方案規定和各初中生源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監護人可于8月30日至9月1日到教體局基教股103室領取入學通知書。
5.入戶籍、領房憑證等材料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31日之前。
6.城區義務教育小學畢業生升初中招生由縣教體局統一部署,各校組織于5月1日前線下報名交材料,由學校初審,教體局組織復審,8月30日由畢業生學校統一發放初中入學通知書。
二、政策性特殊群體入學
1.現役軍人子女入學。根據《滁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滁教體基函〔2023〕178號)執行。
2.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根據《滁州市公安局 滁州市教體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22〕107號)執行。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入學。根據《滁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榮譽體系和社會保障機制的意見》(滁政辦秘〔2019〕70號)執行。
4.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高管(副總及以上)和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根據市、縣招商引資政策及有關會議精神執行。
政策性特殊群體由有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縣教育體育局審核批準后,根據學校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
三、工作紀律
1.壓實工作責任。各義務教育學校要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縣關于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有關精神,在縣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積極穩妥開展招生入學工作。縣教育體育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負責對口對接各校招生過程中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各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指導學校規范運轉、高效運行,確保過程平穩有序。
各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拒收本學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留守兒童、貧困家庭兒童和適合進入普通學校就讀的“三殘”兒童少年,不得拒收由縣教體局統籌安排的學生入學。
2.強化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禁令”,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校要成立由責任區督學牽頭、學生家長、“兩代表一委員”等社會各界參與組成的招生監督委員會,加強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過程監督。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及時處理群眾“急難愁盼”和來信來訪,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
3.嚴懲違規行為。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對違規招生的學校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經辦人員要予以約談、通報批評,學校及個人均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對“掐尖”等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采取削減乃至停止下達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的處罰;對違規招生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4.營造良好氛圍。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深入解讀入學政策,著力宣傳促進教育公平具體舉措,積極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各義務教育學校可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召開家長會等方式,幫助家長進一步了解和理解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和相關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定遠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