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為持續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水平,支持繳存人需求,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作用,持續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取消繳存人離職封存滿半年提取戶籍限制。繳存人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在個人賬戶封存滿半年后可申請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特此通知。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
2024年7月5日
政策解讀
一、出臺背景和依據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不斷提升服務水平,持續推動住房公積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持續支持繳存人需求,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作用。
三、工作目標
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作用,持續推動住房公積金政策便民、利民、惠民。
四、主要內容
取消繳存人離職封存滿半年提取戶籍限制。繳存人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在個人賬戶封存滿半年后可申請辦理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五、創新舉措
取消繳存人離職封存滿半年提取戶籍限制,本地戶籍繳存人也可按離職封存滿半年政策提取公積金。
六、保障措施
(一)12329住房公積金熱線提供相關業務咨詢。
(二)符合條件的繳存人可通過皖事通等線上渠道直接辦理提取業務,也可通過各網點線下辦理。
七、下一步工作
《通知》自2024年7月6日起實施。支持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