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報》(2024年5月28日8版)
“在處置反映村支部書記王某某的問題線索過程中,經過縣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室和案件審理室審核把關,我們核查更加充分、處置更加精準。”日前,滁州市定遠縣一名鄉鎮紀委書記反映。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嚴把線索處置關、案件質量關、宣傳陣地關,不斷提升集中整治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工作成效。
針對查辦的“群腐”問題線索,該縣紀委監委設置了雙重把關機制,鄉鎮紀委擬了結的問題線索,先由聯系該鄉鎮紀委的紀檢監察室審核,再由案件審理室審核。如果出現重大疑難問題或意見分歧,則由承辦的鄉鎮紀委、聯系該鄉鎮紀委的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以及分管領導參會,充分研判,研究相關查辦事宜。
該縣針對“群腐”問題線索和已立案案件,在查辦質量上一律高標準、嚴要求,在處置處分上一律集體決策,確保線索處置和案件處理經得起考驗。承辦問題線索和案件的部門,必須將所有材料送縣紀委監委審核,整改后提交縣紀委監委集體決策會議研究,作出最終處置處理決定。截至目前,該縣紀委監委已處置“群腐”問題線索15件,給予黨紀處分4人。同時,堅持查處與警示同發力,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后半篇文章”的“活”教材作用,選擇集中整治期間查辦的典型案件,進行通報曝光。截至目前,該縣已對查處的3起“群腐”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曹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