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近日,經省政府同意,《安徽省開發區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正式出臺,進一步完善“標準地”出讓標準化工作流程和配套制度。
《指引》指出,要堅持重點改革聯動。加強與“畝均論英雄”改革、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綜合改革聯動,根據“十四五”開發區規劃提出的畝均效益目標和相關產業發展實際,分產業制定了34類指導性指標,并根據各地發展差異,對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兩個指標設置了區域修正系數,由各市在此基礎上制訂本地控制性指標體系。
穩妥擴大改革范圍。在《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省開發區“標準地”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提出的“標準地”供地比例“2021年底前實現新增產業用地不低于20%”的階段性目標基礎上,設定了2025年除負面清單外,新供國有用地要全面實現“標準地”供應的總體目標。
進一步注重為企服務。圍繞供應前準備、按標供應、審批服務、按標施建、對標驗收、監督管理等六個主要環節,進一步明晰了對企業的要求,規范了政府服務內容。參照浙江省有關做法,將3大類項目和零星地、邊角地和小微企業園項目,列入負面清單管理,將事前審核改為事后監管或事后抽查。
全方位構建監管體系。對全省新批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情況進行實施監測、月度統計和年度考核。以信用監管閉環為重點,將“標準地”承諾履約事項嵌入到畝均效益評價中,實現要素差別化配置,探索“保函模式”,強化企業履約責任。(田皓潔 記者 章沁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