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通訊員王 旭 全媒體記者張開興)為有效整合縣域碎片化調解資源,全椒縣于2017年4月在全省率先成立縣級矛盾調解中心。該縣在推行“縣矛盾調解中心”經驗做法的基礎上,注重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調解貫穿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始終,努力以“小調解”推動“大治理”。
夯實陣地建設。聚焦“四有”,調劑1000平方米辦公用房作為縣級調解中心工作場所,設置受理分流、會商研判等9個功能室,推進調解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方案》等7個規范性文件,健全完善會議培訓、案件討論、工作督查等機制。
推動調解提效。針對基層群眾尋求調解“該找誰”“手續繁”等問題,堅持便民利民,簡化調解手續,制定縣矛盾調解中心調解流程清單,形成受理、調解、司法確認、民(商)事立案、法律援助、訴訟審理等“一條龍”工作程序,再將調解事項分流交辦給各調委會或聯辦部門,實現矛盾糾紛有人收、有人辦。涉及多部門、跨領域的矛盾糾紛協調難問題,采取集中聯辦的方式,加強與公安、法院、檢察院、信訪等部門溝通協調,避免群眾“多頭跑”。
凝聚工作合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化解社會矛盾的第一道防線作用,著力在全縣構建以訪調對接、訴調對接、警調對接、縣鎮聯調為支撐的“1+4+N”大調解格局。有力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化解矛盾和信訪糾紛中的前置作用,注重引導當事人優先選擇“派駐式”“在線式”訴調對接平臺模式解決糾紛,實現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在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面的有效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