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預哲,2010年進入瑯琊區人民檢察院工作,現任瑯琊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十三年來,她始終堅守在檢察辦案一線,心系群眾、秉公執法,模范恪守檢察官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矢志成為人民群眾追求公平正義道路上的守護者。
進入檢察隊伍,張預哲秉承檢察為民的原則,將公益訴訟檢察業務工作置于重要位置,不僅承擔了部門80%以上的辦案數量,而且承辦案件多次被省院、市院評為優秀、典型案例。她緊盯民生民利專項監督,以公益訴訟辦案實效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求,所辦案件涉及食品藥品、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醫療衛生、公民個人信息保護等多項民生領域。
據統計,張預哲先后參與辦理了公益訴訟案件100余件,向有關行政部門制發檢察建議80余件。她成功辦理的閆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是全省首例“等外”領域公益訴訟案件,于2020年入選全省檢察機關十大典型案例。
作為一名檢察官,張預哲忠于本職、誠心奉獻,還積極參加各類檢察志愿服務活動。在工農小學、城郊中心小學、城南小學、陳灣社區等地,都能聽見她普法的聲音,她是學生的“老師”,也是居民的“檢察官”。其本人也多次被評為瑯琊區檢察院先進工作者、瑯琊區“三八”紅旗手、全市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檢察“業務能手”、滁州最美藥品公益訴訟員等榮譽稱號,被記個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