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前期開展的《征收土地預公告》(天征預告字〔2023〕35號),結合土地現狀調查情況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現將《天長市2023年第26批次(增減掛鉤)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圍和現狀
本批次擬征收土地位于秦欄鎮慶祝村、白馬村境內,共涉及3個地塊,擬征收集體土地面積0.9838公頃,其中農用地0.2571公頃(含耕地0.2571公頃)、建設用地0.7267公頃、未利用地0公頃;未涉及永久基本農田,詳見下表。被征收集體土地地塊、實際面積、地類等以最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準的結果為準。
二、征收目的
擬征收的土地規劃用途為工礦倉儲用地、交通運輸用地,規劃用途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關于公共利益的有關規定,確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三、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標準
本次征收集體農用地及未利用地土地補償標準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3〕62號)執行,集體建設用地征地補償標準按照《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規定,采用宗地地價評估的方式另行測算,征地補償標準見下表:
(二)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滁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滁政秘〔2020〕111號)執行。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口安置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農業人口安置采取貨幣補償安置和社會保障安置相結合的方式。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暫按天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意見》(天政〔2011〕33號)文件規定的社會保障費用標準執行,待國家和省出臺有關政策規定后,按新規定的社保標準執行,依法及時足額支付。
五、辦理補償登記方式和期限
補償登記工作由擬征土地所在鎮(街道)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2023年12月1日前,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到當地的鎮人民政府統一辦理補償登記。未如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前期開展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積極主動配合做好補償登記工作。
六、異議反饋渠道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公告期內,如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超過半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天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遞交聽證申請。天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收到書面聽證申請后,將報告天長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并對修改后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公告,逾期未收到聽證申請,視為無意見和放棄聽證。
七、其他事項
1.該《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將在擬征收土地所在地進行張貼公告,公告時間為30天。
2.本公告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辦理。
天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