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記者從安徽省司法廳獲悉,近日,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基層法治建設運行機制 推動全面依法治縣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堅持“一年打基礎、兩年有突破、三年見成效”,力爭通過3年的持續推進,實現黨對基層法治建設的領導進一步加強,基層依法治理成效明顯提升,各項工作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
《實施意見》明確,要著力構建規范高效的推進機制。強化法治建設指引提示,實行法治建設重大事項指引制度、法治建設重點工作提示制度。積極參與法治建設示范創建,到2024年縣級人民政府獲得全國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項目)數量占比50%以上,到2025年市級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數量占比60%以上。加強法治建設責任考核,將法治建設納入縣委綜合考核和縣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適當增加考核結果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體系中的比重。強化法治建設督察督辦,縣委依法治縣辦定期對全面依法治縣重點工作督察督辦,每年選取至少1個群眾關切的法治領域開展督察。建立創新試點推廣制度,力爭探索出一批可在全國、全省復制推廣的改革創新經驗。
此外,著力構建科學精準的監督機制。建立基層法治觀察制度,探索建立基層法治觀察點和觀察員工作制度,到2025年底原則上每個鄉鎮(街道)設立法治觀察點不少于1個,縣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根據工作需要適當設置。建立紀法統籌銜接制度,建立巡察與法治監督統籌銜接制度,將法治建設納入縣委巡察內容。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監督,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和處理機制。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落實和完善審判人員、檢察人員權責清單,完善對擔任領導職務的法官、檢察官辦案情況的考核監督機制。建立法治社會監督機制,定期聽取“兩代表、一委員”對法治建設的意見建議,發揮新聞輿論監督作用,倒逼提升基層法治建設水平。
大皖新聞記者汪艷 通訊員 彭繼友 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