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朱卓)水利補助資金怎么使用、如何管理?近日,省財政廳、省水利廳聯合印發《安徽省省級水利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對省級水利補助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監督和績效評價等方面作了規定。
省級水利補助資金是指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促進有關水利建設和改革的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資金,支出范圍包括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及維修養護、水土保持支出等7個方面。我省鼓勵各地發揮省級資金補助、貼息等引導撬動作用,創新項目投融資機制,多渠道籌集資金。鼓勵以獎代補、民辦公助等方式,加大對農戶、村組集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經營主體實施項目的支持力度。
省級水利補助資金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具體支出方向和內容按實施年度適當動態調整。各地不得跨轉移支付項目整合資金,不得超出任務清單范圍安排資金,不得將省級財政資金直接切塊用于市、縣(市、區)政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