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司經營理念與營運方式用于村集體經濟發展
天長探索“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體化經營”改革
滁州網訊(全媒體記者喻 松 李文剛 通訊員沈書琴)“以前我們村想搞經營但是難度大,現在成立晏公村經濟合作社有限公司,今后村內的公共設施建設工程也可以由我們自己來承接,村集體經濟可望實現大幅增長。”4月6日,天長市冶山鎮晏公村黨總支書記、晏公村經濟合作社有限公司董事長陳鵬信心滿滿地說。
近年來,天長市以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為契機,所有村均成立了以村黨組織為引領的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為推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日前,天長市創造性把公司經營的理念與營運的方式用于村集體經濟發展,在全省率先探索“村集體經濟組織實體化經營”改革,鼓勵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引入現代企業制度,盤活集體資源資產,實現公司化運營,探索成立“村經濟合作社有限公司”,由村黨總支書記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黨總支、董事會合二為一,開辟村集體經濟發展新路徑。
“按照村為單位,組建經營實體,由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出資控股專業合作社,開展特色農產品經營、農業社會化服務等經營活動,或成立獨資企業,開展工程項目承建、文旅開發等經營活動。各鎮(街)擇優選取村班子戰斗力強、‘三資’管理規范、資源資產稟賦較好、村級民主決策水平高的村開展試點工作,村黨組織書記兼任法定代表人。”天長市委組織部負責人介紹,除中央對財政資金使用方式有明確規定的支農項目外,6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包括農村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小型水利等8大類建設及管護工程,經鎮(街)集體研究同意后,可向經營實體直接發包。年度收益按照“5+2+N”比例研究分配,即不低于50%的收益上交村集體股份經濟合作社,不高于20%的收益用于獎勵參與經營管理的村干部,剩余部分作為經營實體發展流動資金。目前,天長市已擇優選取22個村作為試點,實施實體化運營項目18個,政府直接發包5個工程項目。
“公司重大決策,先開黨總支大會形成共識,再由董事會加以貫徹落實,并寫入公司章程;由村民大會在村民中推選產生監事會,負責公司的日常監管,建立議事協商機制,共同商議公司大小事務。”天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陳緯東介紹,成立村經濟合作社有限公司,是從政策層面上激活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有效方式,適應當前市場的發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