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市直有關道路客運經營單位:
根據《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皖交運〔2021〕48號) 和《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關于調整全省道路客運燃油附加費標準的通知》(皖發改價格函〔2023〕90號)精神,現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縣際以上道路客運班線票價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我省道路客運燃油附加費標準調整情況,結合我市縣際以上道路客運班線車型等級、計費里程、車輛通行費等變動情況,重新核定滁州至合肥等48條縣際以上道路客運班線票價(詳見附件)。
二、此次核定的道路客運班線票價為最高限價,具體執行票價由各客運經營單位根據運輸經營和市場供求狀況,自行下浮確定。如客運班線車型等級、計費里程等發生變動,客運經營單位應及時申報。
三、各客運經營單位應嚴格按照《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皖交運〔2021〕48號)等文件規定,對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殘疾消防救援人員、兒童等乘車實行客票半價優待或免費。
四、各客運經營單位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在車站醒目位置公示客運班線票價,在所有營運車輛內張貼線路價目表,在客票(含電子客票)上標明車型等級、政府指導價、當日執行價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五、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
滁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滁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3年3月29日
滁州市縣際以上道路客運班線票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