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明光市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變更的批復
滁發改審批〔2023〕57號
明光市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于變更明光市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的請示》(明發改[2023]53號)及變更后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文本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組織召開的2023年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項目專家評審會評審意見要求和項目實際需要,同意對項目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進行調整。
二、項目代碼:2211-341182-04-01-735916。
三、項目建設地點:明光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
四、工程工期24個月。
五、調整后的項目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為:建設農產品加工標準化廠房37920平方米,農產品冷藏保鮮庫2000平方米,配套購置冷藏設備,園區排灌溝渠整治13.8公里。
六、調整后的項目總投資9415萬元,除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外,其余資金由項目單位自籌。
七、在初步設計階段,進一步優化工程設計方案。項目建設不得違規占用耕地;復核工程投資,嚴格控制工程概算;認真落實以工代賑政策要求,明確用工具體環節、用工數量、勞務報酬等,盡可能多地通過實施以工代賑,幫助當地群眾就近就業增收。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