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也是我市鄉村振興全面展開的關鍵之年。市人大常委會響應市委號召,把助推鄉村振興工作作為本屆人大常委會開篇之作,組織全市五級人大代表開展“同心合力助推鄉村振興”主題活動,打出一套助力鄉村振興組合拳,其中,出臺《滁州市鄉村旅游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助力鄉村振興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2022年市人大常委會一項重要的立法工作。
為做好《條例》的制定工作,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滁州市鄉村旅游促進條例〉立法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立法工作領導組,全程組織、謀劃、指導和協調《條例》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開展深入調研,明確立法方向
鄉村旅游涉及部門多、行業多、主體多,利益關系錯綜復雜。法規立項時,圍繞鄉村旅游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深入調研,組織多方力量進行論證分析,發現鄉村旅游主要問題仍是質量不高和發展不充分不平衡。為此,市人大常委會將立法的重心放在了“促進”上,提出解決制約高質量發展和不充分、不平衡問題的具體對策,以立法助推旅游發展、鄉村振興。
注重開門立法,廣泛征求意見
為充分體現開門立法、民主立法,更好地立出一部能夠引領、保障和推動我市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的地方法規,市人大常委會探索了多元化起草法規的形式,由市文旅局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規,并先后組織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30多場次,4次書面向市直相關部門及各縣(市、區)征求意見,特別是對一些重要條款多次組織專家和實務工作者小范圍研討,上門與省人大、專業部門對接商量,修改法規草案10多稿,充分聽取各方意見,集思廣益做好《條例》修改打磨工作。
突出務實管用,注重利益平衡
在學習研究大量上位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我市相關資料后,《條例》本著務實管用原則,按照“小快靈”“少而精”的立法思路和模式,不設章節,不重復上位法,針對實際問題,按照規劃開發、引導扶持、發展保障、規范管理、罰責等進行邏輯編排,管用幾條就制定幾條務求通過條文設計來明確相關制度規范和針對具體問題的解決措施,平衡好法規需調整的相關方面的利益。
嚴格程序規范,把好質量關口
對市政府立法議案,市人大民宗僑外工委開展了先行審議。6月28日,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對《條例》進行審議,提出審議意見50多條,在各類基層走訪、座談、調研中,共收集意見建議100多條,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均認真研究討論,作了合理吸收。另外,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還就《條例》的合法性、合理性問題逐條與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進行了對接。在匯總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與市文旅局、市司法局等相關單位多次溝通,協調一致意見后形成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