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是一級水源保護區,禁止釣魚!”4月8日上午,按照市政府專題會議部署,市河長辦組織市檢察、公安、水利、生態環境等部門開展城西水庫禁止垂釣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在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城西水庫周邊非法垂釣行為,全力保障滁城人飲用水安全。
城西水庫是中型水庫,也是我市重要的飲用水源地,被滁州人親切地稱為“大水缸”,水質安全關系著市民的飲水安全。
2015年,市人大常委會獲得立法權后,推出的首部地方性法規就是《滁州市市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根據《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除禁止游泳、垂釣、旅游、水上訓練、露營、野炊等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源的活動。自《條例》實施后,相關管理部門加大保護力度,并在水庫周邊設立了“禁止釣魚”“禁止游泳”等眾多告示牌。
近期由于天氣轉暖,一些垂釣愛好者知法犯法,抱著僥幸心理在城西水庫一級水源保護區非法垂釣,甚至與管理人員玩“躲貓貓”,垂釣亂象愈演愈烈。
聯合執法行動開始后,記者跟隨執法人員來到庫區周邊,發現不少“全副武裝”的垂釣者在看見執法人員后,立即收起漁具,準備匆忙離開,然而也有部分垂釣者面對執法人員的到來視若無睹,依舊穩坐釣魚臺繼續垂釣。執法人員在沒收漁具的同時,對其進行宣傳教育。“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垂釣是違法行為,而且你撒的餌料會嚴重污染水質,更是危害他人健康!”瑯琊區檢察院公益訴訟部副主任張預哲在現場對垂釣者進行宣傳教育,并且將裝在網兜里的魚進行了放流。
在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處罰第一例違法垂釣行為后,執法人員沿途發現三三兩兩的人拿著魚竿準備撤離,更有甚者把魚包、魚竿、漁網等工具扔到岸邊,佯裝若無其事地準備離開,但還是被有著多年執法經驗的水庫管理單位管理員攔了下來。“我聽講城西水庫現在給釣魚了,我才來的。”一位垂釣者表示,以后不會過來釣魚了,并且告訴親友、釣友都不要再過來釣魚了。
“這是水庫邊上,又不是水庫,不是水源地保護區,怎么就不能釣魚?”“我家就住在附近,沒人通知我不能釣魚啊!”……在執法過程中,不少垂釣者以各種借口、理由狡辯,希望避免處罰、逃脫懲罰,執法人員一邊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一邊沒收漁具,并現場予以處罰。
“你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垂釣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現決定對你處以警告并罰款。”市生態環境局環境監察支隊瑯琊大隊執法隊員鄭明現場給垂釣者開具了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悉,此次行動處理違法垂釣人員24人,收繳放生漁獲30公斤。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按照分工,分別向違法垂釣者進行宣傳教育,明確處罰依據,采取處罰措施,取得較大震懾效果。
“希望廣大市民不要到城西水庫等一級水源保護區內進行垂釣、游泳等影響水質的行為,共同保護好滁城人的‘大水缸’。”市河長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加大與檢察、公安、生態環境保護、水利等有關單位的聯動,加強宣傳教育,不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保護好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安全,還市民一個水清、岸綠、景美的“大水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