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記者從市城鄉建設局獲悉,出臺了《關于加強合肥市農村房屋建設質量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該政策文件填補了全市農村房屋建設質量管理領域的空白,為守護農民住房安全,提升村莊建筑風貌,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基礎保障。
【用地管理】
堅持“一戶一宅”
實現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根據新規,以后全市農房建設必須符合相關規劃要求,堅持先規劃、后建設,發揮規劃的控制和引導作用。
堅持“一戶一宅”,加強用地管理。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引導農村居民合理用地,實現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嚴格房屋建設規范管理,堅持依法審批,加強全過程服務指導,提高效率。同時,尊重村民意愿,維護好村民的合法權益,保障村民對農房建設充分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規范設計】
融合村莊風貌突出鄉土特色
農房建設設計要遵循安全、經濟、實用、美觀等要求,在確保安全的同時,堅持傳承創新和彰顯特色,科學配置功能空間,探索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和時代感的新范式。
農房設計應當滿足國家和省級相關建筑設計規范,保證建設工程達到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外圍護結構參照現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鼓勵一體化設計太陽能熱水,太陽能光伏系統。
縣級住建部門應當組織編制農房建設方案圖集,免費供農村居民選用。建房戶對選用的建設方案應委托有資質的建筑設計單位或農房設計人深化施工圖設計。
農房建設應與村莊風貌相融合,在滿足農村居民現代生產生活需求的同時,充分考慮區域自然環境,尊重歷史人文傳統,突出鄉土特色、地域特色。
【嚴格審批】
開工前要提出驗線申請
今后,合肥將嚴格農村房屋建設審批制度。所有農房建設應辦理規劃、用地等各類審批手續,包括《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等許可證書。
農房開工前須通過所在村民委員會向有關部門提出驗線申請,經驗線合格后村委會與建房戶須簽訂協議,明確建房位置、面積、材料、工藝等事項方可施工。
農房竣工后,村民委員會應組織建房戶、農房承建人、農房設計人等到場驗收,形成驗收意見,報所在鄉鎮建設管理部門進行竣工備案。
驗收合格后,建房戶持相關驗收證明資料,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建設部門應建立完善農房建設管理檔案,形成電子檔案數據庫。
【建設管理】
鼓勵委托農村建筑工匠施工
本次新規提出,合肥農房建設應鼓勵建房戶委托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或經認定具備相應施工技能的農村建筑工匠施工。
為了保障施工質量安全,農房建設必須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鼓勵使用綠色建筑材料和地方材料,積極推廣裝配式建筑應用。
農房承建人要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建筑物料、建筑垃圾不得隨意堆放和傾倒,不得損壞村莊綠化、村內道路、污水管網等公共設施。因施工造成公共設施損壞的,建房戶應予以修復或賠償。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