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水平,減少住宅工程質量投訴,近日省住建廳等多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試點推行住宅工程質量保險制度,維護住宅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試點范圍: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
根據要求,全省試點推行住宅工程質量保險制度,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先行先試、逐步推廣”的方式,完善工程質量保修維修機制,防范和化解工程質量風險,維護住宅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通過本次試點將推行住宅工程質量保險,探索建立工程質量保險與工程質量管理、工程質量保修相結合的良性互動機制,有效消除住宅工程質量通病,提高住宅居住品質,為全省全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保險奠定基礎。
各地要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引導下,從住宅工程中,選擇試點推行工程質量保險。住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以及在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其他建筑物。其他工程也可參照試點。
承保內容:主體結構和保溫防水
住宅工程質量保險的基本承保范圍有哪些呢?其中,包括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圍護結構和防水工程、裝修工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供熱與供冷系統工程。
一些容易引發糾紛投訴的質量問題,這次都納入了承保中。比如,房屋主體承重構件裂縫、變形、破損等情況;外墻面保溫層脫落;屋面、墻面、地下室、車庫等防水工程;門窗和外墻面防滲漏處理等。
險種選擇:探索電梯、防水質量險
本次試點險種可以采取不同的模式,包括工程質量保修保險、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專項質量保險。
其中,工程質量保修保險,一般由施工單位投保,承保的期限與工程質量保修的期限一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開始,至保修期結束。
保險機構根據約定,對期間出現的由于工程質量問題所導致的投保建筑物損壞和由此造成的損失,履行保修和賠償義務。
此外,當遇到竣工驗收時未能發現,在正常使用過程中暴露出的工程質量缺陷,也可選擇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這是指由建設單位投保的,由于工程質量潛在缺陷所造成的投保工程的損壞和損失,保險機構承擔維修或者賠償責任的保險。
通知中還提出,各地可以結合當地實際,積極探索物業維修保險、電梯質量險、幕墻質量險、屋面防水質量險等專項保險,利用社會力量,解決當前住宅工程質量問題。
理賠時限:達成賠償協議十日內履行
安徽明確,保險機構應當制定充分保護被保險人權益的理賠操作規程,編制《住宅工程質量保險告知書》,列明保險責任、范圍、期限及理賠申請流程。
業主在保險期內認為工程存在質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險機構或者保險機構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等專業服務機構提出索賠申請。保險機構應當建立便捷的理賠流程,受理業主的理賠申請,組織現場勘查和維修。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機構應當自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議之日起十日內履行賠償義務。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機構應當自做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業主發出不予賠償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住宅工程質量保險試點采取市場化原則推行,監管部門將加強對保險機構、風控管理機構、項目相關單位的監督,對在工程質量保險試點過程中存在不誠信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按規定記入信用檔案。
合肥報業全媒體記者 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