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商貿流通企業:
未成年人正處于身體和精神成長的黃金時期、塑造性格和習慣的關鍵時期,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一支香煙會給他們帶來諸多的身體危害和精神危害。《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都明確規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違反相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為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為其營造一個潔凈的成長環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我們倡議:
1、未成年人自覺遠離香煙,倡導健康生活方式。
2、講求職業道德,維護自身聲譽。為了給青少年創造一個優美、潔凈、文明的環境,全市商貿流通企業要講求職業道德,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個體經營者的自身聲譽,賓館、飯店、商場、超市、零售店等煙酒柜臺需在醒目位置擺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標志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3、做好宣傳工作,維護學校周邊環境。在學校周邊從事卷煙零售業務個體經營者,要自覺做一名義務宣傳員和監督員,幫助學校,幫助老師,幫助家長宣傳吸煙對身體的危害,宣傳吸煙有害健康的科學知識,教育吸煙的未成年人增強自我控制能力,自覺抵制誘惑,摒棄吸煙的不良習慣,愛惜身體健康。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積極開展“無煙單位”創建活動,營造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場所的良好環境。
4、創建無煙環境,維護控煙工作。市民要強化保護他人健康的意識,不在公共場所吸煙,尤其是不在未成年人面前吸煙,使他們免受二手煙的危害,避免其效仿吸煙行為。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從自身做起,不讓孩子代買香煙、酒水,不在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吸煙、飲酒,幫助和帶動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同時要積極學習控煙知識,支持未年人的禁煙工作,為全市未成年人禁煙工作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和義務。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幫助未成年人遠離煙酒,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讓未成年人在一個安全、文明、和諧的環境中健康快樂的成長。
滁州市商務局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