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提前交的學費和住宿費還沒退怎么辦?安徽省教育廳日前再次下發通知,要求退費并明確退費辦法,同時公布了咨詢電話。
根據規定,高等學校不得跨學年預收學費,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幼兒園不得跨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此外,高等學校不得跨學年預收住宿費,其他學段不得跨學期預收住宿費。已收取的住宿費,因疫情防控期間未到校住宿的,應在本學年(學期)未及時結算,退還剩余的住宿費。具體退費辦法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情況按月計退。一學年按10 個月計算、一學期按5 個月計算、一個月按30 天計算,累計未住宿天數每達到30 天的,退還1 個月住宿費,不足30 天的尾數按1 個月退費。據悉,此退費辦法僅適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
對于學生、家長反映個別學校存在退費不及時或未退費的問題,省教育廳進行了深入核查,并對未落實退費政策的學校加大督促力度,責令立即整改。同時,省教育廳也提醒廣大家長、學生,如對疫情期間學校收費工作有疑義,可致電0551-62831884、62812071咨詢。
(記者 張曉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