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全媒體記者喻 松)我市自2018年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以來,持續深化醫療保障領域改革,今年正式出臺了《滁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通過“市級統籌”向“省級調劑”、“基礎普惠”向“待遇提升”、“保障基本”向“精準施策”三個轉變,構建起覆蓋全民的醫療保障新格局。
在基金統籌層面,我市嚴格落實基本醫保省級調劑金制度,強化基金運行分析和風險預警,有效發揮基金調劑功能,極大提升我市以及全省醫保基金抗風險能力。加強與省級醫保部門的數據對接和協同工作,確保醫保政策執行標準、基金管理模式與省級層面高度一致,推動醫保基金管理從分散獨立邁向省級統籌一體化。
《實施辦法》在待遇保障方面實現三大突破性提升:居民普通門診(含“兩病”門診)報銷比例提高至60%,不設起付標準和單次報銷限額;住院報銷在市域內三級醫院和一級及以下醫院(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增5個百分點的漲幅;異地就醫政策優化后,省內跨市住院起付線增幅由市域內同級醫療機構的1倍下調至0.5倍。特別設立的罕見病保障通道,將國家罕見病目錄收納的207種罕見病病種藥品目錄外特藥按規定納入大病保險單行支付,建立2萬元起付線后分段按比例報銷機制。
在參保激勵政策方面,自2025年起實施連續參保激勵和基金零報銷激勵,分別按規定提高大病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累計提高總額不超過6萬元;對斷保人員再參保的,每斷保1年,降低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累計降低總額不超過6萬元。同時將參保固定待遇等待期從6個月調整至3個月,激勵群眾連續參保,提高保障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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