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25年高考、中考安全順利舉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對我市境內無人駕駛航空器等實施臨時管控。
一、管控對象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的各類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二、高考管控時段及區域
管控時間:2025年6月7日-9日,高考時段。
管控區域:滁州中學、滁州二中、滁州實驗中學高中部、滁州六中,來安中學、來安五中,全椒中學、全椒八中,定遠中學、定遠二中、定遠三中,鳳陽中學、鳳陽二中,天長中學、天長二中、天長炳輝中學,明光中學、明光三中考點及其周邊500米范圍內空中區域。
三、中考管控時段及區域
管控時間:2025年6月14日-17日,中考時段。
管控區域:滁州二中、滁州三中、滁州五中、滁州六中、東坡中學、滁州旅游商貿學校,來安中學、來安五中,全椒中學、全椒八中,定遠二中、定遠三中、定遠化工學校、定遠第一初中、定遠第二初中,鳳陽中學、鳳陽二中、鳳陽三中、鳳陽實驗中學、鳳陽崇文中學,天長中學、天長二中、天長炳輝中學,明光中學、明光二中、明光三中考點及其周邊500米范圍內空中區域。
四、管控措施
在高考、中考管控時段及區域內,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等實施飛行或空飄活動;執行緊急救援、醫療救護、空中安保等特殊飛行任務需進入管控區域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申請。對于違法違規實施飛行或空飄活動的單位、組織和個人,公安機關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