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幫我要回了貨款,解決了我的燃眉之急!”近日,一名申請執行人在收到部分案款后感激地向瑯琊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說道。
原來,鮑某某從事油漆批發與零售行業,崔某某自2020年3月起從鮑某某處批量賒購貨物,經結算共欠付貨款18萬元。鮑某某因多次催要貨款無果,遂將崔某某訴至瑯琊區人民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約定崔某某一年之內分期還清貨款18萬元。但調解協議生效后,崔某某僅支付了部分貨款,便不再履行還款義務,鮑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崔某某名下財產進行了線上、線下查控,但均一無所獲。無奈之下,案件進入終本程序。但執行干警并未放棄對線索的持續追蹤,3月10日上午,執行干警接到崔某某出現在某小區的線索,立即出動,并成功將崔某某拘傳到院。到院后,執行干警向崔某某明確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終,崔某某當場償還鮑某某2.5萬元,并就剩余10萬元案款與鮑某某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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