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
關于安徽滁州南譙經濟開發區調區的請示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安徽滁州南譙經濟開發區調區,調整后總體規劃用地面積不得突破969.11公頃,四至范圍由省自然資源廳依法核定,另行報批。
二、進一步完善總體規劃,做好與滁州市及南譙區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積極謀劃產業發展路徑,有計劃、分步驟組織實施調區工作。
三、加強對調區工作的領導,督促開發區嚴守開發邊界,強化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控制線、城鎮開發邊界控制線等剛性約束,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四、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和服務,促進安徽滁州南譙經濟開發區高質量發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