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涉企執法不規范?現在起可向安徽省生態環境廳提供線索
大皖新聞記者從安徽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該廳開展全省生態環境領域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從現在起至9月30日,向社會征集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并通過郵件形式發送至anhuiepi@163.com。專項整治工作將依法保護線索提供人的合法權益,嚴格保密信息隱私。
據了解,生態環境領域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主要包括三種情形。在涉企違規執法、逐利執法、選擇性執法等方面,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違法變更法律法規規定的罰款實施主體、對象范圍、行為種類或者數額幅度;違反規定收費、變相收費、收費不入賬;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沒款指標、重復罰款、以罰增收、以罰代管;不嚴格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濫用自由裁量權,同案不同罰,畸輕畸重;對特定企業作出明顯具有歧視性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行決定;釣魚執法、執法“尋租”等問題。
涉企過度執法、粗暴執法、機械執法等方面,主要包括超權限、超范圍、超時限查封、扣押;不嚴格落實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清單制度;不執行文明執法要求,不聽取陳述申辯、不問緣由,侵犯經營主體合法權益,暴力執法、“一刀切”執法、運動式執法,重處罰、輕服務等問題。
執法檢查頻次過高、隨意檢查、重復檢查等方面。主要包括不嚴格落實“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不規范執行“一業一查”部門聯合抽查機制,對該合并檢查的不合并、該聯合檢查的不聯合,對按計劃完成檢查且檢查結果合格的事項重復檢查、隨意檢查,執法檢查過多過頻,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等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公眾在提供問題線索時,應堅持實事求是,不虛構或夸大事實,不故意捏造事實、誣陷他人,應有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事由、基本過程、有效聯系方式等。
大皖新聞記者 姚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