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定情形不得停發失業保險金等待遇;技能提升補貼標準等頂格執行國家政策……6月23日,記者獲悉,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日前印發了《關于落實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延續實施1年,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均按0.5%的繳費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在嚴格落實失業保險保生活政策方面,《通知》要求,要按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價格臨時補貼等保生活待遇,非法定情形不得停發失業保險金等待遇。
頂格執行國家政策。國家文件規定,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的比例為大型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60%返還;技能提升補貼的標準為初級(五級)不超過1000元、中級(四級)不超過1500元、高級(三級)不超過2000元。我省均按最高標準執行,充分體現對企業穩崗擴崗和個人提升技能的支持力度。
優化提升失業保險經辦服務。進一步暢通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渠道,大力推廣免跑即領、免證即辦經辦模式,主動向符合領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告知政策和申領渠道,全面取消證明材料、申領時限、捆綁條件和附加義務,確保失業人員僅憑身份證或社保卡即可申領。
推動政策高效落地。堅持把落實失業保險惠企利民政策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指導各地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加強業務培訓,規范組織實施,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向符合條件的參保主體精準推送政策,切實提高政策知曉度、補貼惠及面和資金直達率。(記者 馬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