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2023年7月3日至8月1日,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開展了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3年10月26日向我市反饋了督察報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將問題整改作為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專題研究部署并逐項細化措施,制定了《滁州市貫徹落實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同意,并在滁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滁州市生態環境局網站公布。
《整改方案》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學習全國及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決抓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進一步完善全市污染防治體制機制,加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鞏固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努力為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作出更多滁州貢獻。
針對督察指出的4個方面17類問題,《整改方案》梳理形成了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措施清單(56項),逐一明確整改問題、任務、標準、責任,做到可操作、可檢查、可考核。
《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目標,一是全面徹底整改督察反饋問題。2024年底前完成45個問題,2025-2027年底前分別整改完成6、3、1個問題,剩余1個為立行立改,長期堅持。二是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到2025年,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全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不高于35μg/m3,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不低于81%,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水環境質量全面改善,水生態功能初步恢復,地表水國控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比例達到75%以上,基本消除劣V類斷面和城市黑臭水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100%,有效保障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逐步提高,力爭到2025年達43%,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三是進一步完善生態環保長效機制。完善生態環境監管機制,嚴格環境準入制度,強化規劃環評作用,將源頭預防落實到產業規劃、城市規劃、區域規劃中。培育壯大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完善綠色金融體系,健全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落實常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督導督促各地各部門及時發現和整治本地本系統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促進全市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
《整改方案》提出了4個方面的整改重點舉措。一是著力壓實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切實提高思想認識,不斷增強學習、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堅定性、自覺性和主動性,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二是著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創建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試點市為契機,對照督察反饋問題,制定整改清單。打好藍天保衛戰。以“五控”為抓手,加強工業源、移動源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和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減少臭氧前體物排放;管控好高污染燃料使用和道路及其他揚塵污染源,積極落實重污染天氣減排措施,確保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打好碧水攻堅戰。 推進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態系統治理;加大解決部分區域雨污管網合流問題力度;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規范污水處理設施運維和污泥處置,確保20個國控斷面、15個省考斷面水質穩定達標。打好凈土保衛戰。實施土壤環境質量分類管理,建立污染源監管清單,深化重金屬污染防治監管和重點區域綜合整治,加強固體廢物管理。三是著力提升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水平。加大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力度,加大礦山生態、水生態保護和治理力度,打贏外來物種入侵攻堅戰。建立健全職責明晰、分工合理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公眾參與的治理格局。持續加大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四是著力解決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強力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以尚未完成整改的中央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及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長江(安徽)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為重點,督促指導各地嚴格落實“四項清單”,壓實責任,嚴把質量關,強力推進整改。
《整改方案》明確了四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把抓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統籌做好生態文明建設、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等工作。市委、市政府對督察整改工作負總責,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抓,對涉及多個部門的整改任務,建立健全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協調聯動機制,切實推動形成整改落實的強大合力。二是強化推進落實。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督促各責任單位加快整改進度,按期驗收銷號。市直監管部門要主動提前介入,指導整改責任單位科學制定整改方案并主動與省直監管部門溝通對接,尋求業務支持。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視情開展跟蹤督查和專項督查。三是強化責任追究。以責任追究倒逼整改工作落實,對整改不力、進展緩慢的單位或個人及時約談通報,對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嚴肅處理。四是強化輿論監督。依托市級主流媒體,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載體,結合全市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按規定時限公布問題整改情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進一步維護好、保障好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權益,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我市將認真落實《整改方案》,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扎實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改任務。
中共滁州市委
滁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